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号)精神,持续完善我区跨部门、跨领域、全覆盖的大型科研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服务体系,摸清全区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家底,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开放共享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工作,具体事务委托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自治区大仪办)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124家仪器管理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2)已列入广西2025年度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但未纳入平台的31家单位(名单见附件2)。
2. 调查范围。全额或部分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单台或成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5年5月30日前已建立固定资产账且安装调试完成已正常运行。主要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及其他仪器等15类。
1. 新增仪器。对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统计,除涉密仪器,其他属于调查范围内的大型科研仪器均须纳入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
(1)梳理本单位已纳入平台的现有仪器信息,重点对仪器名称、分类、技术指标、联系人信息及免税进口仪器海关监管情况等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仪器名称准确规范、分类与平台中的仪器分类系统精准对应、技术指标完整且联系人信息及海关监管情况线)如涉及仪器报废、涉密、资产已划拨或转移至其他单位等情况,可通过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退网或调整,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动态更新。
如管理单位涉及更名、重组、变更上级主管部门等情况,需提交变更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由平台管理员对管理单位信息进行变更。
管理单位确认已无原值50万元及以上适宜开放共享的仪器资产,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予以退出平台。需提交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资源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调查数据的填报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登录平台系统(网址:)后台的“2024年资源调查”菜单模块完成数据填报。
如本单位拥有调查范围内的大型科研仪器,需根据平台(网址:)首页“管理单位入网申请指南”要求申请入网。
请于2025年7月31日24:00前完成本次资源调查数据线上报送并通过自治区大仪办审核,过时系统自动关闭。
(一)自治区大仪办做好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具体承担管理系统的搭建与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数据审核、数据汇交等工作。
(二)请各单位安排1—2名从事大型科研仪器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资源调查,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2. 已列入广西2025年度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社会研发机构但未纳入平台的单位名单.docx